2008年,北京一男子与儿子吵架后突然失踪,儿子:已经成了腌肉

2023-04-06 20:3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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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想过完最后一个生日,这个生日可能是我最后一个生日,我不想又在监狱里度过”

郑鹏鹏的父母提倡挫折教育,从小被捶打长大的他,甚至都没有过过一个真正的生日。12岁辍学在家,因为年纪太小,打工的地方不收,父母也不再给零花钱,郑鹏鹏跟着社会上的人士到处游窜,学会了不少坏毛病。

15岁那年,郑鹏鹏看着橱窗里的生日蛋糕,想到自己生日将近,跑回家想要父母买一个,但郑家父母并未同意,反而训斥郑鹏鹏不懂父母辛苦。为了能吃上蛋糕,郑鹏鹏铤而走险,误入歧途,人生的第一次犯罪是为了过生日,生日在之后成了郑鹏鹏心中的执念。

从狱中出来后,郑鹏鹏明白了什么叫做“自力更生”。郑鹏鹏将之前自己遭遇的所有一切都归结于自己父母身上,出狱后,和父母并不亲近。出狱后第三年,郑鹏鹏不满足于工地打工赚的死工资,想要得到更多钱的他,再次走上了老路,在1998年,被以抢劫罪判刑,根据刑法规定:

“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抢劫严重者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”

因为郑鹏鹏庭审时还未正式满18岁,再加上抢劫数额并不大,在积极归还财物后,被从轻处理,判处有期徒刑2年,二进宫被放出后,郑鹏鹏的父母也因为孩子的事情闹出矛盾,开始分居。

郑鹏鹏跟随母亲一起生活,父亲则带着弟弟和哥哥依旧待在老家。因为一场意外,郑鹏鹏的父亲留下了很严重的后遗症,半身不遂,只能靠着轮椅行动。

2008年6月,郑鹏鹏在母亲的示意下,来到父亲家中看望父亲,多年未见的父子俩在一起吃饭喝起酒来,父亲和郑鹏鹏的印象中完全一样,即便已经瘫痪,却还是带着一股子大男子主义,出口就开始埋怨郑鹏鹏不务正业,是个小混混。

脾气本就暴躁的郑鹏鹏被其父亲言语激怒,多年积攒的怨气爆发,他看着坐在椅子上动弹不得的父亲,一气之下,隔着喝酒的桌子,捏着拳头朝着父亲连打几拳,随后又抬起脚猛踢了几把。

随后丢下昏迷的父亲堂而皇之离开,等到第二天郑鹏鹏再回到父亲家中时,竟意外发现父亲已经死亡,整个现场还保持着以前的模样。郑鹏鹏知道杀人偿命,可再过六天就是他的生日,15岁的生日是在监狱里过的,他不想今年还是那样。

于是他并未报警,而是用冬天的棉被将尸体裹住,藏到了柜子里,等到时机成熟,郑鹏鹏叫来好友帮忙一起搬运出去,好友在搬运途中意外发现了被子中的尸体,趁郑鹏鹏不注意,立刻报了警。

警方赶到现场后,将试图逃跑的郑鹏鹏当场抓获,面对确凿的证据,郑鹏鹏无可辩驳,只能承认失踪的父亲是自己杀害的,”他已经成了腌肉“。

因为从小在父亲的棍棒下长大,早早辍学又误入歧途的郑鹏鹏对父亲饱含怨气,案发时,在其父亲言语刺激下,做出了弑父行为,杀害自己的亲生父亲,无论是在如今还是古代都是极大的罪孽,古人讲究礼法,弑父之说,则是违礼抗法,罪无可恕。

郑鹏鹏并未有杀害父亲的故意性,但其伤害父亲的故意性是存在的,经由法医鉴定,其父亲的死亡正是由其殴打造成的伤害引起,属于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程度。郑鹏鹏的行为导致其父亲一人死亡,在事后他并未自首,反而将尸体藏匿,试图逃脱罪罚,其情节极其严重,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。

根据我国《刑法》规定: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
据其母亲称,郑鹏鹏平时对她还是极好的,她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理,她相信自己的儿子只是一时冲动,但是其他亲人对郑鹏鹏却是恨之入骨,不仅提出了高达54万的赔偿,还多次请求判其死刑。

在庭审阶段郑鹏鹏多次回头张望,似乎想要看见某个熟悉的身影,但最终他并未能够如意,因为为了避嫌,曾经作过证的郑鹏鹏母亲不能旁听,郑鹏鹏只能尴尬微笑,转回头去。该案件最终的惩处并未出结果,但是依照现有的情况来看,至少也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(2008年,北京一男子与儿子吵架后突然失踪,儿子:已经成了腌肉一文部分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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